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團委工作-志愿風采-志愿服務隊簡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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鹽城市亭湖區仁禾中衡志愿服務隊簡介
仁禾中衡志愿者服務隊成立于2012年4月,于2016年4月19日在志愿江蘇平臺登記注冊,2021年6月獲亭湖區民政局批準準予登記為民辦非企業單位,并取得了社會服務機構登記證書。現有成員187名,以黨員、團員、青年為主,服務隊成立以來積極開展各類敬老助老、植樹護綠、無償獻血、減災救災、扶貧濟困等各類志愿服務,累計服務時長超10000小時,曾獲得“江蘇省青年志愿服務事業貢獻獎”“江蘇新疆西藏青海少年兒童手拉手活動先進集體”“鹽城市青年志愿服務行動組織獎”等榮譽稱號,助力集團成功創成“全國文明單位”“全國青年文明號”。
服務宗旨
遵守憲法、法律、法規和國家政策,崇尚社會道德風尚,信守職業道德,提供誠信服務,立足社會需求,用實際行動倡導團結友愛、助人為樂、見義勇為、無私奉獻的新風正氣,發揚“奉獻、友愛、互助、進步”的青年志愿者精神。
服務口號
青春是我們的名片,服務是我們的志愿。
志愿服務標準
一、基本要求:了解志愿精神和職責,提前了解活動時間、地點、要求及注意事項,服務熱情周到、講解耐心細致。
二、著裝與儀容要求:統一著仁禾中衡志愿隊隊服及裝備,正確佩戴志愿者服務證件;應儀態端正、妝容得體、講究衛生。
三、行為與舉止要求:遵守活動場所規章制度,不得擅自離開崗位;服務期間禮貌待人,文明用語,不得觀看手機,不得擅自拍照,不做與服務工作無關的事情,保持場所秩序和衛生。
志愿服務隊規章制度
第一條 為了加強志愿者服務隊的管理、規范和促進志愿者服務活動,增強志愿者服務隊的紀律,實現志愿者服務工作的常態化,推動志愿服務工作的有效落實,特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條 志愿者應自覺遵守憲法律法規,自覺維護志愿者服務隊的形象。
第三條 組織制度
(一) 志愿者服務隊實行隊長負責制,各隊員密切配合、分工協作。
隊長主要職責:對全隊的日常事務做決定,對全隊負責。
具體工作:1、全面統籌安排好各項活動,帶領小分隊組織開展每次活動;2、做好聯系單位的交流;3、做好隊里成員的思想工作,調動大家的工作積極性;4、做好活動總結。
(二) 每個小分隊各設小隊長1名,宣傳報道員1名,組織員1名。
分隊小隊長職責:全面協助隊長開展工作,負責本隊日常事務。
宣傳報道員職責:做好宣傳報道工作,做好活動的攝像、拍照,每次活動后及時整理形成工作總結。
組織員職責:負責服務隊內部協調,服務隊活動資料的整理歸檔工作。
第四條 活動制度
(一)服務隊每名志愿者每年服務時間不少于25小時,服務隊每年活動不少于4次。
(二)仁禾中衡志愿者服務隊隊員在開展志愿服務活動時,必須統一著本服務隊隊服。
(三)全體隊員應有組織、有紀律的開展活動,發揚“關愛他人、關愛社會、關愛自然”的活動宗旨。
(四)全體隊員應服從隊長的統一調遣,自覺服從志愿者隊伍的指示,確保活動準時、高效、有序的完成。
第五條 學習制度
(一)全體志愿者原則上每兩月集中組織學習一次,全年不少于6次。
(二)學習由志愿者服務隊隊長組織,傳達上級部門的指示、學習志愿者的相關知識、其他單位或者部門的志愿者活動開展經驗,以及提高志愿者綜合素質的相關知識。
(三)每名服務隊隊員應配備專門學習筆記本,用于志愿服務學習記錄和撰寫心得體會。
(四)志愿者之間要加強工作、生活、活動中的學習交流,從而達到共同進步、共同提高的目的。
第六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。